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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留他人吸毒罪的具体认定标准是什么?

来源:游锐网


容留他人吸毒罪的核心内容是指为他人吸食、注射毒品提供场所的行为,构成犯罪的要件包括复杂的客体、一般的主体、提供场所的客观行为以及故意的主观态度。与贩卖毒品罪的区别在于毒品交易的牟利性,与引诱、教唆、欺骗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罪的区别在于行为人是否通过引诱、教唆、欺骗手段使原本没有吸食、注射毒品意愿的人产生吸毒念头并吸食毒品。

法律分析

第一,区别容留他人吸毒罪与贩卖毒品罪。

贩卖毒品罪的本质特征在于其毒品交易的牟利性,这是与容留他人吸毒罪的根本区别。

行为人无论是提供场所、吸毒器具,还是提供毒品,只要是与其他吸毒人员之间没有毒品交易行为,就不构成贩卖毒品罪,否则就应当以容留他人吸毒罪与贩卖毒品罪数罪并罚。

第二,区别容留他人吸毒罪与引诱、教唆、欺骗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罪。

容留他人吸毒罪是行为人为自愿吸食、注射毒品的人提供场所,而后者是行为人通过引诱、教唆、欺骗的手段使原本没有吸食、注射毒品意愿的产生吸毒念头并吸食毒品。

容留他人吸毒,是指为他人吸食、注射毒品提供场所的行为,是可以构成犯罪的:

1、客体要件:

容留他人吸毒罪侵犯的是复杂客体,即正常的社会管理秩序和人们的身心健康,容留吸毒则实为对吸食毒品的纵容和帮助行为。

2、主体要件:

容留他人吸毒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即凡是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均可构成本罪。

3、客观要件:

容留他人吸毒罪客观上表现为为他人吸食、注射毒品提供场所的行为。

既可以是行为人主动提供,也可以是在吸毒者的要求或主动前来时被动提供;

既可以是有偿提供,也可以是无偿提供,只要有容留他人吸毒的行为即可构成本罪。

4、主观要件:

容留他人吸毒罪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包括直接故意和间接故意。

直接故意表现为积极主动地为吸毒者提供场所;

间接故意表现为明知对方在自己的有权场所内吸毒而放任其吸毒,不加阻拦或举报。

结语

容留他人吸毒罪与贩卖毒品罪的区别在于毒品交易的牟利性,行为人提供场所、吸毒器具或毒品,若没有交易行为则不构成贩卖毒品罪。容留他人吸毒罪与引诱、教唆、欺骗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罪的区别在于前者提供场所给自愿吸食、注射毒品的人,后者通过引诱、教唆、欺骗使原本没有吸毒意愿的人吸食毒品。容留他人吸毒罪构成要件包括复杂的客体、一般的主体、为他人提供场所的行为以及故意的主观方面。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第四章 戒毒措施 第三十一条 国家采取各种措施帮助吸毒人员戒除毒瘾,教育和挽救吸毒人员。

吸毒成瘾人员应当进行戒毒治疗。

吸毒成瘾的认定办法,由卫生行政部门、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门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第四章 戒毒措施 第三十九条 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不满一周岁婴儿的妇女吸毒成瘾的,不适用强制隔离戒毒。不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吸毒成瘾的,可以不适用强制隔离戒毒。

对依照前款规定不适用强制隔离戒毒的吸毒成瘾人员,依照本法规定进行社区戒毒,由负责社区戒毒工作的城市事处、乡镇加强帮助、教育和监督,督促落实社区戒毒措施。

戒毒条例(2018修订):第四章 强制隔离戒毒 第二十六条 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不适用强制隔离戒毒的吸毒成瘾人员,县级、设区的市级机关应当作出社区戒毒的决定,依照本条例第三章的规定进行社区戒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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