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出售设备如何计算 我国也采用国际上的普遍采用的税款抵扣的办法,即根据销售商品或劳务的销售额,按规定的税率计算出销项税额,然后扣除取得该商品或劳务时所支付的款,也就是进项税额,其差额就是增值部分应交的税额,这种计算方法体现了按增值因素计税的原则。 法律咨询: 我企业是一家研发机构,已经认定为一般纳税人,根据财税[2009]115号和国税发[2010]9号文件规定,研发机构购买国产设备可以全额退还。我企业在2009年10月购买固定资产,取得专用,并认证,已取得了的退税款。现在由于工作需要,在2010年10月将该设备销售给其他单位,请问我企业是否需要补交退税款,如果需要,如何计算缴纳 律师解答:根据《研发机构采购国产设备退税管理办法》第十二条规定:“监管期内发生设备所有权转移行为或移作他用等行为的,研发机构须按以下计算公式,向主管退税税务机关补缴已退税款。应补税款=专用上注明的金额xx适用税率。你研发机构将该设备销售给其他单位,应按适用税率申报缴纳。” 相关法律常识: 是对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就其实现的增值额征收的一个税种。1993年12月13日,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暂行条例》,12月25日,财政部下发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于1994年1月1日起施行。 实行的优点:第一、有利于贯彻公平税负原则;第二、有利于生产经营结构的合理化;第三、有利于扩大国际贸易往来;第四、有利于国家普遍、及时、稳定地取得财政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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