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办结婚登记的非婚生子女抚养权归女方,男方要争取抚养权需证明对子女成长不利。支持变更抚养关系的情形包括:女方患病或伤残无力抚养、女方不尽抚养义务或虐待子女、子女愿随男方且男方有抚养能力、其他正当理由。解除非法同居关系时,抚养权根据子女利益和双方情况判决,哺乳期内原则上由母方抚养。争取抚养权需取证双方基本条件、父母基本条件、孩子生活环境,孩子的意见也很重要。
法律分析
无论是否婚生子女,2岁以下一般都是归女方抚养。男方以后要争夺抚养权,要证明小孩由你抚养对小孩成长不利。不能证明的话,是难以得到支持的。
最高人民关于人民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非婚生子女的法律地位与婚生子女是一样的,可以比照适用)
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支持。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关于人民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
解除非法同居关系时,双方所生的非婚生子女,由哪一方抚养,双方协商,协商不成时,应根据子女的利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哺乳期内的子女,原则上应由母方抚养,如父方条件好,母方同意,也可由父方抚养,子女为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应征求子女本人的意见,一方将未成年的子女送他人收养,须征得另一方的同意。
如何争取子女的抚养权
1、双方基本条件的取证
对双方的基本条件进行取证,包括但不限于工作性质、工作环境、收入状况、居住条件、文化程度、性格修养等,通过对双方的基本条件进行比较分析,突出有利因素。即使夫妻双方的基本条件,如工资收入、教育程度等差异不大,但并不表示就没有差异。比如,一方的思想品质,就在争取孩子抚养权方面尤为重要,因为直接抚养方的思想品质,会直接影响下一代的健康成长。
2、双方父母基本条件的取证
很多时候,真正带孩子的往往不是夫妻任何一方,特别是对于学龄前儿童,通常是一方的父母。因此,孩子以往的生活环境,以及长期带孩子的父母的意见及身体情况,往往也是影响孩子抚养权的一个重要方面。
3、孩子生活环境方面的取证
离婚案件中孩子抚养问题的处理原则,是不影响孩子的健康成长。如果双方离婚,但有一方距离学校较近,或生活小区成熟,对孩子人学、生活最为有利,当然得到孩子抚养权的可能性就会更大。因此,这方面的取证工作也是必须的。
4、孩子的意见相当重要
一般,在处理抚养问题上,会认真听取十周岁以上孩子的意见,并做笔录入卷。在离婚前或离婚过程中,做好孩子的思想工作,使孩子愿意随自己生活是尤为重要的。
结语
无论是否婚生子女,2岁以下一般都是归女方抚养。男方要争夺抚养权,需证明对小孩成长不利。最高明确,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情形应予支持,如一方因疾病或伤残无力抚养、不尽抚养义务或虐待子女、子女愿随另一方且该方有抚养能力、其他正当理由。解除非婚同居关系时,抚养权需根据子女利益和双方情况判决,哺乳期内原则上由母方抚养。争取子女抚养权需取证双方基本条件、父母基本条件和孩子生活环境,并重视孩子的意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章 收养 第一节 收养关系的成立 第一千一百零一条 有配偶者收养子女,应当夫妻共同收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章 收养 第一节 收养关系的成立 第一千一百零二条 无配偶者收养异性子女的,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应当相差四十周岁以上。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章 家庭关系 第二节 父母子女关系和其他近亲属关系 第一千零七十一条 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
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者生母,应当负担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生活的成年子女的抚养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