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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吃什么 肺癌化疗方案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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患有肺癌,绝大多数患者被建议选择化疗的方法,再加上一些药物治疗。那么,肺癌化疗方案是什么?不能吃什么?

化疗是肺癌的主要治疗方法,90%以上的肺癌需要接受化疗治疗。化疗对小细胞肺癌的疗效无论早期或晚期均较肯定,甚至有约1%的早期小细胞肺癌通过化疗治愈。化疗也是治疗非小细胞肺癌的主要手段,化疗治疗非小细胞肺癌的肿瘤缓解率为40%~50%。化疗一般不能治愈非小细胞肺癌,只能延长患者生存和改善生活质量。化疗分为治疗性化疗和辅助性化疗。化疗需根据肺癌组织学类型不同选用不同的化疗药物和不同的化疗方案。常用的具体方案如下:

化疗之前,首先须明确患者血常规、肝肾功能、心电图及身体状况是否可耐受化疗。并查血肿瘤指标作为化疗前后对比所用。第一天给药:盐酸表柔比星75mg/m2,加入5%葡萄糖溶液中静脉滴注。环磷酰胺800mg加入500ml生理盐水中静脉滴注。顺铂75mg/m2加入500ml生理盐水中静脉滴注。注意水化、碱化尿液、利尿,要求输液量超过1500ml,24小时尿量大于2000ml。

同时注意心功能较差病人可能因输液量较大或输液速度过快引发心功能不全。注意表柔比星不能用含氯化钠溶液配制。适当应用中枢性镇吐药物。地塞米松5-10mg与镇吐药同时给药可明显增强镇吐效果。

第21天,同样周期用药。 化疗期间及化疗结束后,可酌情使用一些免疫增强剂,如参芪扶正注射液或类似药物。化疗开始后,每周至少复查两次血常规,根据骨髓抑制情况酌情使用粒细胞刺激因子注射,平时也可口服生白胺等药物。

每两周复查肝肾功能,根据情况决定下一步治疗方案。其他如脱发、胃肠功能紊乱的情况可以对症处理。化疗前如肿瘤指标异常,化疗结束后两周可复查肿瘤指标,观察化疗是否有效。下次化疗可在第22天开始,但必须确认在未用药情况下,连续两次血常规无异常方可进行,否则可适当延后。

肺癌患者饮食要注意的是:1、进食时,应细嚼慢咽,不食过烫食物;2、忌辛辣刺激性食物:葱、蒜、韭菜、姜、花椒、辣椒、桂皮等;3、忌油煎、烧烤等热性食物;4、忌油腻、粘滞生痰的食物;5、脂肪摄入勿过多,摄入量控制在摄入总热量的30%以下,即每日食取的动植物性脂肪50g~80g;多吃新鲜蔬菜和水果,每天供应10g纤维和一般水平的维生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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