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到接收学校及当地教育局签名并盖公章。写上同意转入。然后再到转出学校签名并盖公章。写上同意转出。再回接收学校办理转学就可以了。表格是一式四份的。转出学校,转入学校教育局各一份,学生本人一份。
【法律依据】:
《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 第十条 如学生父母或其他监护人提出修改学生基础信息的,凭《居民户口簿》或其他证明文件向学校提出申请,并附《居民户口簿》复印件或其他证明复印件,由学校核准变更学籍信息,并报学籍主管部门核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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