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纳税人支付的劳务费用取得劳务费用开具的专用是可以抵扣的。
根据《营改增实施办法》规定,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1、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无形资产和不动产;
2、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以及相关的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
3、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不包括固定资产)、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等。
如果发生的劳务费不是属于上述不得抵扣情形,则可以正常抵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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