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变卖夫妻财产,夫妻一方可以向人民请求分割共同财产。离婚时,一方变卖夫妻财产,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变卖夫妻财产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六条、第一千零九十二条
Copyright © 2019- yrkf.cn 版权所有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