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方提出离婚彩礼是否退还需视情况而定。已登记结婚且同居的不需退还。未登记但同居两年以上或生育子女的情况也不需退还。接受彩礼用于共同生活并实际支出的不需退还。男方给付彩礼导致生活困难可请求退还。除此之外,彩礼属于附条件赠与,女方无需返还,但可协商退还。男方提出离婚,彩礼是否退还应视情况而定。
(一)已登记结婚并同居生活的情况下,离婚后不需要归还彩礼。
(二)男女双方未登记结婚但同居时间较长,通常指两年以上或同居期间生育子女的情况,离婚后不需要归还彩礼。
(三)男女双方未登记结婚但同居生活并已将彩礼用于共同生活,离婚后不需要归还彩礼。共同生活的定义主要在家庭成员因生活和生产需要而实际支出,例如男女一方或双方因患病而支出、共同经营投资等。
(四)男女双方已登记结婚,但男方因给付彩礼而生活困难,在离婚时男方可以要求女方返还彩礼。
(五)除此之外,彩礼属于附条件的赠与行为,男方无权要求返还。但如果双方协商一致,女方返还彩礼也不违法。《最高人民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该内容由 马阳阳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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