撤诉或按撤诉处理后可以再起诉。原告撤诉或者人民按撤诉处理后,原告以同一诉讼请求再次起诉的,人民应予受理。但原告撤诉或者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
一、哪些情况不受理离婚?
起诉离婚不予受理的情形:
1、起诉离婚的期限,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6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
2、原告撤诉或者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但被告起诉的,不受此限。
3、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
4、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须得军人同意,但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
二、撤案以后还能立案吗?
民事案件撤诉后还可以再次起诉,刑事案件撤诉后,没有新情况、新证据的,不能对同一当事人就同一事实再次立案追诉。根据《最高人民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一十四条规定,原告撤诉或者人民按撤诉处理后,原告以同一诉讼请求再次起诉的,人民应予受理。原告撤诉或者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六个月内又起诉的,比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七项的规定不予受理。
三、起诉离婚不判离婚的情况都有哪些
下列情形不会判决离婚:
1.夫妻感情未破裂。
2.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
3.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原告撤诉或者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
4.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军人不同意,但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二百一十四条
原告撤诉或者人民按撤诉处理后,原告以同一诉讼请求再次起诉的,人民应予受理。
原告撤诉或者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六个月内又起诉的,比照民事诉讼法
《最高人民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一百二十七条
第七项的规定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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