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公积金个人账户同城转移
业务简述:
同城转移是指职工由于单位调整或职工工作调动等原因,个人账户及其住房公积金在同一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管理的不同单位之间的转移。
办理依据:
本指南制定依据为《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令第350号)、《住房公积金归集业务标准》(住建部公告第1739号)、《南昌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市常委会公告第5号)、《南昌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办法》(洪住公委【2006】5号)
办理方式:
1、柜台办理 ??2、网上办理
办理材料:
《南昌住房公积金职工转移通知书》
办理流程:
单位申请→公积金中心审核→业务办结
办理时限:资料齐全的当日办结。
服务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 9:00——12:00、下午13:30——17:00
收费标准:本事项不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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